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的公告

2020/1/22 15:50:41 阅读(509)

  为贯彻落实《“十三五”旅游业发展规划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》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有关要求,文化和旅游部依据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、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(试行)》,开展了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,确定了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,现予以公示。

  我国公民和法人机构如对入选单位有异议,请于2019年9月11日前,通过电话实名向文化和旅游部反映,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、证据,以及反映人姓名、工作单位(或反映机构名称)、身份证号(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、联系方式(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),以便核查。

  邮寄地址及邮编: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,100020

  联系电话:010-59882060,传真:010-59882093

 附件: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

  文化和旅游部

  2019年9月4日

政策指导 :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、商务部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银监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
鲁ICP备18025740号-1

在线客服

Online Service

400 003 9616

网站介绍